“感情的事本来就不能勉强,我对你从来都没有那份心思,如果让你误会了,我跟你说句对不起,我已经跟凝堂在一起,我是你堂姐夫,以后见面,请不要直呼我姓名。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再也不见。”
杨维冷声冷气的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小姑娘一个人站在河边,茫然又无助。
“杨维,杨维!”
三秒后。
噗通一声!
秋天里的河水又深又凉,很快就淹没了小姑娘的脖子……
陆凝雪在一阵头晕目眩中醒来,睁开眼睛,入目便是一扇老式玻璃,大红色的喜字,正对着她的脸,刺眼的光线晃得她头更昏璋,身旁不知是谁“呀”了一声,吓得她一个哆嗦。
“凝雪,凝雪,妈给你煮了鸡蛋,秦家人就快来了,醒醒别睡了。”女人拍了她一下,随即开始催促:“麻利起来,别磨蹭了!”
陆凝雪大脑被震的有一瞬间短路!
等等?
妈?
她母亲不是早在二十年前就过世了?
还有她,不也已经死了吗?
难道她来到了地府?
陆凝雪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才发现,
自已正处在一间土砖房里。
墙上糊的报纸看起来就有些年头了,有的地方返潮发了霉,老旧木头搭建的房梁上,一盏蒙满灰尘的灯泡,孤零零的悬挂着。
“这是哪儿?”
主要是陆凝雪面前的这张面孔,根本就不是母亲的脸啊。
陆凝雪再看向自已葱白一样细嫩的手,原本属于她干枯发瘪的皮肤,满满的都是胶原蛋白,两条黝黑的麻花辫子垂在胸口,散发着隐隐光泽,是那么的富有生机。
“蠢丫头睡傻了?这是你家,连你老娘都不认识了!”
陆凝雪眨了眨眼睛,难道她这是……
突然,她的大脑袭来一阵痛楚,像是有什么东西,拼命的在往外挤!
——原主也叫陆凝雪。
因为喜欢的男知青跟考上大学的堂姐恋爱,两个人要双双去城里,陆凝雪不甘心之下去找杨维表白,被拒绝后一时想不开,原地就跳了河。
秋季大雨茂密,当时正好有一位军官小哥在河边防汛,见她发生意外,二话不说就跳进河里救了人。
而就是小哥的这一救,没想到会被赖上。
当时,原主表白杨维不成跳河的事被村里的多嘴婆看见,过后在满村传的沸沸扬扬,原主面子上过不去,受不了流言的她,心里生了一个毒计。
她嫁祸给军官小哥,说是被他非礼了,想不开才跳的河,他跳河救人根本不是见义勇为,而是怕身上摊人命!
这话一出,流言又跟天上的大风刮似得,反正不要钱,得哪儿传哪儿。
要知道这年头,耍流氓可是要吃花生米的。军官小哥被她碰瓷儿,百口莫辩,他家里为了保住这颗独苗,硬着头皮过来跟时家结了亲。
原主结完亲才知道,她诬陷的人是秦云璋。
说起秦云璋,家就住在县城的军区大院里头,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他的父亲曾经屡立战功,他的爷爷更是百花城首屈一指的大人物。秦云璋本人也是长得俊俏斐然,年纪轻轻就做了营长,每年给他说媒的都能把秦家门槛子踏破,可想而知,他那样条件只会有大把的姑娘往上扑,怎么可能非礼原主?
原主的家人太知道她什么德行了!
陆老太太为此忧心忡忡,说她就算嫁到秦家,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她诬赖人家秦云璋,肯定往死里整她。
于是,原主就被吓到心梗,大婚前夜一觉睡死过去了。
“秦云璋马上就来,你赶紧把衣服穿好!”王蕾将她思绪唤回,往她怀里塞了件对襟旗袍。
“妈。”陆凝雪这声称呼叫的干巴巴。
她上辈子是个不婚族,一辈子到老都没有结婚,现在刚穿越过来就要上花轿,一点儿心里准备都没有。
何况这还是原主诬陷来的婚礼……
“我能不嫁吗?”
“你说什么鬼话呢?”王蕾脸黑下来,“那秦家车都到门口了,你跟秦云璋结婚证也都领完了,现在反悔哪里来得及?把军婚当儿戏,咱们两家都落不到好,要是惹怒了秦家去告咱们一状,咱们全家就得进去吃花生米!”王蕾把她从美好的幻想中拽了出来。
陆凝雪嘴角抽了抽,“啊”一声,看着手里的大红婚服,头越来越痛。
陆凝雪上辈子是个随性的画手,喜欢旅游,喜欢自由无拘束的生活。为了追求高度自由,她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直到去世前,她尝尽了晚年孤独,给人生留下满满的遗憾。
就像一句话说的:人生,不论你怎么选择,最后都要后悔。
既然都要后悔,这场婚礼也没有退路,那就暂且躺平,先保全两家颜面再说!。
原主跟秦云璋之间的事情虽然不光彩,但秦家在百花城是有头有脸的,头一次办喜事,多少也得讲究一点排场。
陆凝雪婚礼上要穿的红色旗袍,也都是秦家精心为她准备的,王蕾笨手笨脚的想给她盘个头,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
陆凝雪抹完了烟粉,自已动手,三下五除二就盘好了,她头上的银簪是老太太给她压箱的,今天正好戴上。
王蕾就在屋里跟她说着话,没多大工夫,秦云璋被一群亲朋簇拥着进门。
他身上穿着一身军装,上面戴着属于他的光辉奖章,高大的身姿结实又挺拔,胸口的大红花那么的华丽鲜艳,衬得肤色白皙的他,浑身透着一股子斐然气质,简直就是一颗青翠的小白杨,俊俏的要命!
“走吧。”秦云璋对陆凝雪伸出了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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