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若讨喜但是,未免也着实好得有些太过分了一点,更何况,还有她们对她的态度来做对比。
而这个问题,时至今天,终于有了答案。
原来是这样。
原来,竟是这样。
当年地震,裴清若趁着她要做手指切除手术,无法出现在还在昏睡中的陆家人身边,投机取巧,陪伴在他们身边,冒领了这份功能。
所以,陆景行,陆蔓宛,包括陆家一家人,全部都以为,裴清若是他们一家的救命恩人。
真是太荒诞了,幸好真相大白了。
如果江岁岁还活着,一定会发出一句这样的感叹。
但她现在死了,满脑子想的却都是……
没必要了。
不重要了,真的不重要了。
她也不在意这些了。
她生前没有得到的待遇,死之后,其实也完全没必要替她昭雪出来了。
死了之后,她才发现,她已经变得开始不信奉沉冤昭雪那一套,她信奉的是,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的人,得好好活着。
现在这种时候,事情的真相被揭露出来,除了让活着的人徒增痛苦,其实没有一丁点的好处。
就好比,宴会那天,她在陆母和陆蔓宛眼底看到了痛苦,也在陆景行身上看到了绝望。
可她心底却没有一丝畅快的感觉。
谢凌琛说得没错。
她这一辈子,没有做过一次坏事,更别说,死后会有那种觉得这是报应的情绪了。
她已经死了,不会有任何人类的七情六欲了,可活着的人,却会痛苦一辈子。
她不想这样。
陆景行在医院足足躺了三天才醒过来。
陆母和陆蔓宛都守在他床边,见他终于醒来,喜得立马就要去叫医生,可陆景行却扫视了病房一圈,哑着嗓子问了醒来的第一句话:“阿然呢?”
第三十章 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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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陆母和陆蔓宛纷纷一怔,很快,眼睛里便都有了泪花。
陆蔓宛哽了一下,“哥,江岁岁姐已经死了。”
“你昏过去之后,那封遗体认领书我派人去查了,的确无伪,母亲还打电话去救援队询问了,证实江岁岁姐的确是半个月前为救人坠下了山崖,他们也是找了很久才找到她的尸体。江岁岁姐的尸体真的需要尽快领回来,所以我已经用你的手在上面按了手印,现在谢凌琛已经去接江岁岁姐‘回家’了。”
陆蔓宛说完后,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哥,是我们陆家对不起她,才会错把鱼目当珍珠,错信了裴清若。江岁岁姐嫁进陆家的这些年,我没给过她一个好脸色,她可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啊,哥,江岁岁姐那么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死得那么惨,那个悬崖那么高,她在下面冷不冷,疼不疼啊。”
陆景行没说话,脸色却很明显的惨白了起来,他仿佛自动忽略了陆蔓宛的话,再次问道:“阿然呢?没来看我吗?”
以前每次他生病,她都会第一时间出现的。
站在一旁默默注视着他的江岁岁忍不住一愣,陆景行这是……至今都不肯相信她死了。
所以,在自欺欺人吗?
陆蔓宛越哭越厉害,“哥,江岁岁姐已经死了,不会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我们已经结婚了,她是我的妻子,我是他的丈夫,我们应该朝夕相对,她又怎么会不再出现在我面前?”陆景行再次忽略这前半句话,忽然,他目光定在他空着的无名指上,像是想起什么,哑着嗓子道,“是不是我没戴她买的婚戒让她生气了?”
想起那两枚婚戒的下落。
陆景行再次忍不住脸色一白。
他没有一刻犹豫,抬手扯掉正在输液的针,掀开被子就下了床。
“哥,你干什么……”
“陆景行,你还在输液……”
陆母、陆蔓宛通通不知道陆景行要干什么,赶紧着急忙慌的追了上去,可才刚到陆景行的手,就被他猛地抬手甩开,“滚”!
随后,他整个人像是疯魔了一样,什么人也不管了,什么事也不顾了,一路念着“戒指”这两个字,一脸苍白的飞快走出了医院大楼,然后上了车。
陆景行像是不要命了一样,一路狂飙,连闯好几个红绿灯,看得江岁岁都胆战心惊,才终于将车停在公司楼下。
直到看到他把车开到这儿来,江岁岁才知道他要去干什么。
之前他把她买的婚戒,亲手从总裁办公室扔了下来。
现在,他要把它找回来。
可是,太晚了。
她活的时候没能亲眼看着他戴上,死了也就没有这个意义了。正如当初,他从高楼处将婚戒一掷而下,过了这么多天,那对婚戒,定然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很多人,很多事。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果不其然,陆景行在草坪上找了足足一个小时,甚至不惜半跪在地上,昂贵的西裤全都沾满了细碎的杂草,也没能找到当初被他扔下的那对婚戒。
眼看着他都要将整个草坪都翻过来了也没找到,江岁岁本以为他要放弃了,却没想到他突然又抓住路旁经过的正在清扫的清洁工。
在听到这儿的地面每天都会清扫,而每天的垃圾都会被收集,在今天这个时间段统一送进垃圾场后,陆景行眼中竟像是突然燃起了一丝希望,随手塞给了清洁工一沓钱,便立马又上了车。
而这次导航的目的地,却是垃圾场。
直到陆景行到了垃圾场,下了车,并且立马找负责人询问了最近一批垃圾送来后的存放地,江岁岁还在心里想,陆景行接下来要做的,应该不会是她想象的那样。
可事实证明,陆景行的疯狂,显然超出了她的想象。
第三十一章 戴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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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他一步一步朝着垃圾场尽头那堆庞大的垃圾堆走去,江岁岁大惊失色,忍不住伸手去拉他:“陆景行,你想干什么?”
“陆景行,找不到的,你别找了!”
“陆景行,我回不回和戒指没关系,我没办法回来了,你听话,这辈子好好生活。”
“陆景行!”
江岁岁不知道劝了多少句,但他完全听不到,所以从始至终置若罔闻,在江岁岁一句又一句着急的劝诫声中,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便走进了堆得如同山高,恶臭熏天,四周还有蝇虫飞舞的垃圾堆中。
然后,丝毫不顾四周的肮脏和臭气,开始一袋又一袋的翻找着里面的东西。
他是有很严重的洁癖的。
曾经,只因为衬衫上沾了一丁点水渍,就要立马忍受不住的换掉身上的衣服。
家里只要有一点灰尘,他也会不悦。
所以,凡是来到陆家的女佣,工资基本都会高于市场价三倍。
可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洁癖到极致的人,此刻在干什么!
他首次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抛下了他一尘不染西服,在一堆垃圾桶里面翻找着垃圾!
自那天把婚戒扔下去,已经过去很多天了。
先不提那枚婚戒不一定是被清洁工当成垃圾清扫完扔进了垃圾车里,就算在这,这儿这么多吨垃圾,一袋袋的找,又得找到什么时候?又怎么能找得到?!
江岁岁不信陆景行会不知道这一点。
但他知道,还偏偏……像是疯了一样,一头扎进那堆垃圾堆里,想要把曾经她没能送出去的心意找回来。
江岁岁一直不肯相信,陆景行其实是喜欢她的。
在陆景行每次不经意的跟身边人打探她的行踪和去向时,她不相信。
在陆景行竟会为了她的白血病而感到担忧而不惜去医院苦等谢凌琛五六个个小时时,她不相信。
在裴清若问陆景行他到底喜欢的是自己还是江岁岁,陆景行回答对不起时,她不相信。
在陆景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