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的书名叫《记一枚芍药》,是一部关于主人公的火热小说,凭借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蒋钦眼眶泛红,修长指尖握上我的衣角,颤着音儿要开口。「你还敢!」二哥喊道,一手狠狠擦了唇角的血珠。...
蒋钦眼眶泛红,修长指尖握上我的衣角,颤着音儿要开口。
「你还敢!」
二哥喊道,一手狠狠擦了唇角的血珠。
蒋钦一怔,漆黑的眸子却还盯着我,怎么都不舍得移开。
我一抿唇,「其实不晚的。」
抬眸看向梳妆台上的镜子,里面的女人妆容精致,毫无失态,风情万种。
还好,还好……
我伸出手指,微微摩挲他的脸颊,胡茬短短,时间过得好快。
不晚的,不晚……
他眼睛朦胧起来,几乎是飞速地、依恋地握住我的手。
「真的不晚的,今晚这才轮到我上台唱歌呢。」我笑得风情,抽出手来,抚平旗袍的上摆。
桌下的另一只手攥着,指尖深深陷入掌心,我使了好大的力气,才掰扯开来。
牙好酸,大抵是忍得时候,咬的太用力了。
那晚,上台又落幕后。
蒋钦还在等我,执着地要一个答复。
二哥揽着我的腰,睨过来,抿着唇,没有开口让人把他拖下去。
二哥是金主不假,也确确实实帮过我,护着我。
他稀罕我,捧着我,想用君子风度换真心,我也乐意陪他玩。
「大小姐……」,他低低地唤我,那么冷漠倔强的一个人,这会儿像是猫儿叫。
抬起只猫爪子要挂住主人的衣角,为了什么呢?
我初见他时,曾听过,那是为了活命。
如今呢?
我斜他一眼,懒懒散散地伸手披上雪白的毛绒坎肩,「你认错人了。」
蒋钦定定地望着我,漆黑的眸光晃了晃,摇头说,「我没认错。」
「我不是什么大小姐,哪家的大小姐来卖唱卖艺、自甘下贱?」
蒋钦眼圈泛红,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二哥冷着脸瞪他一眼,要带我走,低笑着哄:「我知你心软,可这世上疯子太多,总不能干耗在这儿,我带你去看电影。」
抬脚走出门槛那一刻,我听到背后的黑暗中有人说,「要是能选,她绝听不得别人骂下贱,更不会唾弃自己。」
「你不想认我,我会等;你最护着你的姐姐,我也会尽全力帮你找到她——」
眼前一晃。
细长鞋跟猛地踩空,差点顺着阶梯仰了下去,好在身旁的二哥及时揽住了我。
牙龈又苦又涩,说不清什么滋味。
双胞胎之中,我才是姐姐。
说他认错了,也不尽然。
说他认对了,亦不完全。
二哥在耳边低声问,「窈窈,怎么还能踩空的?没事吧?」
我站稳了,挣开他的手,转身看向蒋钦。
语气里半是嘲讽,「你真那么爱大小姐?」
蒋钦下巴绷得紧紧,漆黑的长眸燃了点光,「……爱你。」
荒唐。
我笑了,笑得莫名其妙,「看来你这份儿爱,不够真啊,连人都能认错。」
他微蹙眉头,恍惚了下,「你是……」
这太可笑了。
不是说爱一个人再怎么着也能一眼看中吗?
其他人再怎么着也抵不上正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