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26元买4500斤脐橙:这位网红号召力挺可耻道歉就安全了?

时间:2019-11-09 12:26:5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26元买4500斤脐橙:这位网红号召力挺可耻 道歉就安全了?

这两天“电商店铺卖家标错价被网红号召粉丝薅羊毛”事件引起网民热议,可谓是给即将到来的双十一节增添了不一样的“色彩”。

某猫店家果小云旗舰店因操作失误,误将26元4500克的脐橙写成了4500斤,后被B站的某位网红发现,其在直播时号召众多粉丝去下单购买。待店家发现后,根本无法正常发货之时,下单者集体投诉店家虚假宣传,导致该店铺被某猫平台关店。

经媒体报道后,事件迅速发酵,成为热门舆情之一,果小云店铺发布情况说明,某猫平台工作人员也快速介入处理。截止到目前最新进展是,经过协商客户愿意退款处理;之前被关店的果小云旗舰店已经恢复运营了;而那位网红直播所属的平台B站也回应称对该网红账号进行封禁,,直至其妥善处理本次事件。网红也是积极道歉,表示可以承担(果小云旗舰店)重开店铺的费用。

按理说,这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遇到这样的非常违反常理的价格,你要不置之不理,要不就是联系店铺客服,提醒店家价格是不是标注有误,而这位网红却选择了像天上掉馅饼般地号召自己的粉丝去“薅羊毛”,甚至可以说这次薅羊毛的行为是连皮带血的一起扒了。从道德层面说讲,说网红行为可耻一点都不为过。

那么从法律上看,这种店家自己造成的失误、消费者购买的行为是否合法呢?就此笔者请到了北京京师律师所的范辰律师从法律专业进行解析(范辰律师是福州“赵宇案”的代理律师)。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我们注意其中第(二)项的“意思表示真实”。范辰律师解释说,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换言之,表示行为应当与效果意思相互一致。“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应当确认此种意思表示无效。但如果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具有违反现行法律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那么原则上将此种“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作为可撤销的合同对待,这样更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

白话点说,就是如果你表达的意思是真实的,但是违法了法律和社会道德了,那你这个意思也无效。若你表达的意思没有违法法律和社会公德,但不是真实的(比如26块钱就买4500斤脐橙,这肯定不是店家的本意),由此形成的合同也是无效的(也就是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买卖的脐橙行为也是可以作为无效)。

再来看我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从这个规定看,显然此次店家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所以,虽然果小云操作失误了,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是可以得到撤销的判决的,退一步说,即使那位网红和其粉丝们就坚持要求店家发货,告到法院那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目前果小云重新开张,粉丝量更是暴涨至已经超过5万人,网红道歉、B站封号,看似是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是,事情真的这样结束了吗?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这句话大家都太熟悉了,虽是一句口头禅,但这其中必然涉及到法律问题——网红道歉了也被B站处理了,他安全了吗?

答案是,未必。

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消费者就坚持要求果小云店铺发货,绝不退货,若是果小云没有采取法律方式拒绝,而是也发货了,那么可以主张向这位网红索赔。

第二种,所有的消费者都申请退货了,电商平台也把店铺保证金什么的款项返还,也就说没有来自货款本身的损失了,但是如果店家在整个处置过程中、店铺重新开展过程中导致了“实际损失”,这些损失也是可以向这位网红索赔的。

正是因为这位B站的网红号召粉丝去购买,明知不合理、不可为而为之,这样恶意的行为属于侵权,特别是后面的恶意投诉,那么给店家造成的损失理应由侵权者买单。注意这里面的损失是“实际损失”,而不是像保证金之类的翻倍赔偿这类的。所以,这位网红即使道歉了,也表示可以承担重开店铺的费用,但是这些不影响实际中若真是给果小云店铺造成实际损失后被追赔。此外,从某猫电商平台来说,或许有对应的规范可以禁止这样的买家在此平台上购买商品作为惩罚。

接下来我们要谈的是在各大新闻平台网友提出来的各种质疑,其中两个问题比较集中。

第一个,网友质疑“果小云店铺可能恶意营销,甚至此次是与网红合作的结果”。理论上说,当然有这种可能。不过,范辰律师认为,对于电商店铺来说这样做的危险极大,就如本次事件中电商平台的前期处置关闭店铺,那你就不能卖东西了,对卖家来说得不偿失。也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因为电商平台也是可以自查出来的。

第二个,因为此次事件看似给店铺造成负面影响,但实际上“因祸得福”,知名度有了,粉丝量也暴涨,就此有不少网友担忧会不会被其他电商店铺“模仿”。

范辰律师同样认为,这个担忧没有必要。首先还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投机取巧的行为是会被查出来的。其次是果小云店铺已经出现过了,如果后面还持续出现,自然是第一反应就是模仿,会被电商平台重点“关照”的,一旦查实确实属于“模仿”,那肯定关门大吉,这里面涉及到广告法的相关条款。

最后要说的是,此次网红大V号召粉丝购买,群体出动。但奇怪在于,粉丝中难道就没有一人发现这样做不妥,就没有一人质疑过这种抢购行为的正当性?自己喜爱的网红、博主、明星没问题,但不是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是正确的、合法的,加入错误的行动当中是有可能让你自己也自找麻烦。所以追星不要紧,但要有脑子。在上个月举行的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知名演员胡歌就说了,“大家要对明星有一个理性认识,互联网是无限知识的海洋,大家要善用互联网。”

流浪大师被网红们追

再唠叨一句,网红,都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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