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广州这个市场里,商贩售卖“三有”保护鸟类遭查处

时间:2019-11-06 18:39:5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现场:广州这个市场里,商贩售卖“三有”保护鸟类遭查处

广东省林业局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12月31日,组织全省林业系统、森林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秋冬季严打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2019护飞行动”

2019年11月6日上午,在广州市荔湾区艺和广场N区,广东省森林公安对市场内贩卖“三有”鸟类的档口进行查处,将查获的“三有”鸟类带回做鉴定,并对涉嫌贩卖“三有”鸟类的档主做出行政处罚(如图)。

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于2000年5月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制定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当天下午,南都记者获悉:今天的行动共查获49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其中红喉歌鸲14只,鹩哥3只,画眉3只,绣眼鸟26只,雀鸲1只,白鹡鸰2只。(南都记者 黎湛均 摄影报道)

艺和广场几家档口公然贩卖八哥、黑领椋鸟、绣眼鸟、画眉等野生“三有鸟类”。死去的鸟儿遭弃尸垃圾桶。

涉嫌贩卖三有鸟类的档主被行政处罚。

秋冬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野生动物保护的关键时期。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广东森林公安在行动:自开展“2019护飞行动”以来,在省内各地陆续侦破以下案例。

一、南沙鱼窝头某农贸市场贩卖野生动物

2019年10月17日,广州市森林分局获悉重要线索,派出多名民警便衣暗访南沙鱼窝头一农贸市场,确认农贸市场内违法档口的位置。18日凌晨对该农贸市场开展的突击执法行动,查处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档口5个,查获疑似受保护野生鸟类1926只,疑似受保护野生蛇类24条。

二、茂名化州李某猎捕鸟类

2019年10月20日,茂名化州红阳派出所民警巡逻到红阳农场一鱼塘边时,发现男子李某国猎捕2只疑似白面水鸡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李某国因涉嫌非法狩猎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清远英德李某江捕猎蛇和豹猫

2019年10月23日,清远英德分局英东所接110转来匿名举报,在英德市横石水镇江古山附近有人经常捕抓野生动物。经侦查查明:2019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江用禁用工具在江古山村委附近抓捕蛇、豹猫等,用于出售或自己食用。10月23日,民警在李某江所租住的房屋当场查获蛇4条(活体)、5条(死体),疑似豹猫死体4只。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增城石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9年10月31日,增城区森林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增城区仙村镇岳胡村挂设捕鸟网和诱鸟播放机。经搜查,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石某旺,并在现场搜查出两台鸟叫播音机、数张捕鸟网和8只鸟类,其中1只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五、梅县丙村张某某等非法狩猎案

2019年10月31日,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森林分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梅县区丙村镇横石村高速公路一号便道旁的田野中有人利用诱鸟器捕鸟。警员现场抓获正在捕鸟的嫌疑人3人(分别为丙村银场村张某某,邓某某,白渡嵩灵村钟某某),现场缴获用来捕鸟的网一副,诱鸟器一套,现场收缴野生鸟类4只,初步认定为“三有”保护动物苦恶鸟。

编辑: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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