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亿元拆迁款被财务卷走办案人称“压力大”撤案

时间:2019-11-15 10:47:4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吉林:亿元拆迁款被财务卷走 办案人称“压力大”撤案

吉林一国有参股药业公司亿元拆迁补偿款被财务人员卷走,警方在受案时和立案后态度截然相反,从初始表态的“办成铁案”到最后的“案件撤销”,警方做法让受害企业满头雾水,茫然无助。

药企老总遇“高官”方知谁更有钱

吉林省百年六福堂昌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福堂药业)法人刘某是个实实在在的生意人,从小生意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生意逐步做大,直到2004年10月在长春市南关区收购已经完成改制的知名国有参股制药企业六福堂药业之后,声名外露。

2005年,经朋友介绍,刘某在长春认识了自称在吉林省检察院工作的花某东。花某东对刘某表示,他的真实身份是中央派到吉林省负责监督公检法工作的干部,在吉林省内没有他摆不平的事情。

除了具备“监督公检法”的公职身份,花某东向刘某透露,其名下还有多家企业。为了表明自己所言非虚,花某东邀请刘某到其位于长春市黄金地段的公司“喝茶”,看到花某东气派的办公环境,刘某对其钦佩不已,庆幸自己结识了一位既有权又有钱的“达官贵人”。

不久后一次闲聊中花某东得知刘某的六福堂药业即将面临拆迁,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花某东当场承诺借款300万给刘某,附加条件是让自己的妹妹到刘某的企业做财务总监。

花某东果然说到做到,2005年底,300万资金分批打进了六福堂药业的账户。2006年初,花某东的妹妹花荣顺利的成为了六福堂药业的财务总监。

借款改投资 入股药企未如愿

“花荣任公司财务总监不久,就找到刘总,称300万借款是其哥哥投资给公司的入股钱。刘总一再表示自己的公司不需要他人入股,花荣却称,不答应入股她哥哥也不会向公司转款。刘总不想和花荣纠缠,于2006年底和2007年初,将300万借款分批次还给花荣。”六福堂药业的副总韩某某介绍说。

既然还清了300万借款,刘某称也想解除花荣财务总监的工作,毕竟当初是因为借款才答应花荣哥哥给她这份工作的,但考虑到花某东的社会背景和能量,刘某最后还是打消了辞退花荣的念头。

韩某某称,因其“入股”未能成功,花荣一直对刘总不满,韩某某曾两次遇见花荣因工作与刘总发生争执。

韩某某认为花荣敢公开和刘总争执应该是仰仗其哥哥花某东的特殊身份,刘总的确每次见到花某东都显得格外恭敬。

投资3000万,“高官”终成大股东

2010年,六福堂药业所处位置被政府纳入拆迁规划,花某东主动找到刘某提出可以帮忙为企业争取更高的补偿额度。此时的刘某对花某东能力深信不疑,对花某东愿意帮忙连连道谢。

“花某东当时提出,六福堂药业其中有国有资产拆迁非常难办,既然同意他去协调企业的拆迁补偿,就一切都要听从他的安排,他让刘总不得和任何单位、个人谈及企业拆迁补偿一事,并要求刘总更换了手机号码。”韩某某说。

2011年7月末,刘某听说周边其他企业都拿到了补偿款,便打电话向花某东询问,花某东回答:“这么大的药厂拆迁可不是简单的事情,更何况还有国有资产,想拿到满意的补偿要大领导点头才成,你别管别人咋样,你就准备好麻袋等着往家里扛钱吧。”

2011年8月,花某东主动给刘某打电话,称他已经和征收部门的领导沟通完了,领导的意思是让六福堂药业先异地建厂,后签补偿协议。刘某表示,拿不到拆迁补偿款就没有资金建厂。花某东拍着胸脯对刘某保证,只要刘某同意他入股,他可以马上借到3000万元作为投资,两人共同筹建一个更大的制药公司,给他49%的股份就行。

刘某犹豫再三,最后同意拿出国药准字文号与花某东合作,让他想不到的是,财务总监花荣在办理企业工商登记手续时,将刘某的51%改为占股49%。

刘某找花某东要求按约定比例分股,花某东则称,他占股份多一点是为了对外协调关系好说话,最后还是用那句“你安心建厂,抓紧生产,等拆迁款下来你就准备好麻袋往家里扛钱”安慰刘某。

税务局查税带出“狐狸尾巴”

2012年底,税务局工作人员来到六福堂药业,声称调查六福堂药业两个亿拆迁款的漏税问题。

刘某听完大吃一惊,感觉到事情蹊跷,思考再三,他决定去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把情况摸清楚。

刘某于当天匆匆赶到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向工作人员表示单位的拆迁补偿合同丢失,工作人员在核实刘某企业相关信息后,向刘某出示了甲方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与乙方吉林省昌隆生物化学制药厂、丙方吉林省六福堂昌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收回补偿合同》,刘某发现,本应由他签名的丙方法定代表人处竟然是花荣代签的。

根据土地储备中心的数据信息,刘某来到开户银行,银行工作人员为刘某补开了多张拆迁补偿款“入账证明”,金额共计10040万元。

刘某称,看着手里日期为2011年7月的“入账证明”他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一亿零四十万的资金不声不响地流入别人的口袋,自己却蒙在鼓里,还整日为企业建厂四处筹措资金。票据上的公章、财务章和自己的法人名章,一看就知道是伪造的,他想到了花某东2011年8月入股的3000万,……原来花某东是用骗取的拆迁补偿款谎称是从外边借来的钱入股药企。

办案人员称“压力太大”后撤案

至此,刘某一切都明白了,他给花某东打电话询问拆迁款的去向,花某东以“在外地陪同省里领导考察项目”、“在北京帮人办事”等理由避而不见。

直到2015年初,花某东对刘某说:“拆迁款都送给领导办事花了”“你要是敢告我,我就把你送进去”。

刘某调查得知,花某东根本不是什么吉林省检察院的政法干部,更不是高官,所称“中央派来监督公检法”是其虚构的谎言。

2015年6月16日,刘某以花荣涉嫌职务侵占罪向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受案中心报案,接警人员对刘某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真审查。2015年10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式受案,并向刘某出具了受案登记表,办案人员表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案金额巨大,已被定性为2015年特大职务侵占案件。

在刘某报案之后,朋友告诉刘某,花荣和哥哥花某东整日都在疯狂消费,大到别墅、豪车、理财产品,小到手机、貂皮,二人狂购不断。

经侦支队签署的《受案登记表》 作者供图

为了尽快挽回企业损失,刘某几乎天天去经侦支队向办案人员询问案件进展,打听何时能将花荣、花某东二人抓捕归案,将拆迁补偿款返还企业。

2016年1月6日,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花荣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并冻结了花荣和花某东的涉案财产。

尽管公安机关已经对花荣立案侦查,刘某整日依然心急如焚,他听身边的朋友说,花荣和花某东每天依然潇洒地消费。

他再次找到办案人,让他意外的是,办案人一改立案时的态度,连称压力太大,直言有领导要求“对犯罪嫌疑人慎用强制措施”。

长春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 作者供图

直至2018年6月,令刘某更意外的事情出现了,长春市公安局以接到长春市检察院通知为由,向刘某出具了《撤销案件决定书》。

2019年11月11日,记者打电话给当初的办案人徐警官,表明想了解花荣涉嫌职务侵占一案,问办案人是接到检察院何人通知后做出撤案决定的?

长春市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作者供图

徐警官表示,接待媒体采访须经由市公安局政治处许可,其个人不便接受采访。

对于该案件进展,媒体将继续予以关注。

(文/丛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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