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一的哥喝12瓶啤酒上路,被查!
时间:2019-11-15 11:02:3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来源:大庆晚报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11月11日晚,
肇州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
查处一起营运出租车驾驶人违法行为,
处于饮酒驾驶状态,
还开着出租车四处载客,
想想都让人后背发凉……
出租车司机酒驾被查
天气越来越冷,道路交通环境也越来越复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肇州交警大队持续发力,严厉打击醉驾、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1日晚上,我们在辖区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临检,绝大多数驾驶人能做到饮酒不开车,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当天共查处饮酒驾车3例,其中还包括一起营运出租车驾驶人酒驾。”肇州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金龙介绍。
“驾驶营运车辆还喝酒,胆子也太大了!”一旁路过的居民议论着。
副大队长刘金龙介绍,当时这名出租车驾驶人行驶过来,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可该男子敷衍吹气,有意避讳检测,这引起了交警的警惕,而此时检测仪稍有反应。
随后,男子被交警要求下车、熄火,接受检测,检测结果为62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而当时车上还坐着乘客。
酒驾的哥接受交警检测
拘留罚款被吊销驾照
发现这一情况,交警立即对男子进行了控制,并依法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接受调查。
交警介绍:
经我们了解,男子自称是10日晚上和亲戚一同喝的酒,自己喝了12瓶啤酒,一直喝到当天23时许,次日早晨8时许出车,晚上19时许被查获,好在这期间,没有发生意外。
驾驶营运车和机动车酒驾的处罚,有哪些不同?
交警介绍: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希望通过整治行动,能有效遏制酒驾、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为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提供有效保障。
车辆驾驶人要警惕隔夜酒
出租车驾驶人自称是在10日晚上喝的酒,按时间计算,被警方查处时,距饮酒已经过去了20个小时,但体内酒精含量仍然达到62mg/100ml。
对此,交管部门提醒,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驾驶人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员第二天要开车,在前一天晚上喝酒要适度,不要大醉,并保证充分的睡眠。如果酒后第二天觉得昏昏沉沉,就不要开车。
喝多少酒能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呢?
排除个人体重、体温、年龄、人体脂肪含量、是否经常饮酒等因素,一般喝五分之二瓶普通瓶装啤酒,或半两50度左右的白酒,或2两左右的12度红酒,就能达到“酒后”标准。
酒后驾车的危害不容小觑
很多驾驶人觉得,自己喝完酒很清醒,开车没问题,实则不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识和标线。
◆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另外,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珍爱生命,
杜绝酒驾!
刘琰(EN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