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整合药品现代物流企业资源

时间:2019-09-14 22:10:5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管局出台《辽宁省优化整合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仓储和运输资源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采取多项举措,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现代物流企业整合仓储配送资源。

      《实施办法》明确,要优化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理委托储存、配送药品业务的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只要承诺符合基本条件,即可向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无须现场检查,即可开展此项业务;不再要求企业填写《委托、被委托药品储存、配送业务申请书》,也无须事前审批。为保证药品质量,药监部门将对委托储存、配送药品业务实行动态管理,并持续加强双方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的监管,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将要求其立即终止业务。

      《实施办法》提出,允许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依托现代物流企业仓储配送药品,促进药品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企业,解决中小连锁企业品种不足、配送能力不足问题,逐步缩小规模小、经营水平低的企业通过违法经营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空间;引导现代物流企业利用同一集团子公司开展药品“多仓协同”业务,鼓励其充分利用现代物流企业智能化水平高、物流体系配送快捷、保障药品质量能力强的优势,满足公众用药的安全、可及。同时,《实施办法》要求各子公司建立与现代物流企业有效对接、数据共享、同步传送、可追溯的仓库管理系统,并按现代物流企业的统一指令开展相应业务。

       据悉,《实施办法》是辽宁省药监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药品领域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十项制度要求,促进辽宁省民营医药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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