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设置准入门槛 规范行业发展 代表委员热议在线教育

时间:2021-03-12 07:01:2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裴莹 孟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紧盯不放,坚决改到位、改彻底。”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教育领域“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等问题提出要求。自去年以来,在线教育行业狂飙突进,但蓬勃发展的在线教育问题频现,在线教师资质造假、虚假宣传、解除合同退费难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就进一步规范在线教育市场建言献策。

无序竞争

定向推送招人厌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3.42亿人,占网民整体的34.6%。2020年,由于疫情的原因,催生了在线教育平台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乱象。

作为一名中学教师,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第一中学教师尤立增对此十分关心。他表示,疫情催生了网课APP和在线教育平台的快速发展,但有些平台存在师资质量不过关、隐藏网络游戏、暗含低俗信息、推送广告等情况。同样是教师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调研发现,部分教育APP与在线学习平台,为获取利益推送色情、暴力广告,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也表示,部分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先机,可能会出现牺牲短期效益获取成长空间、“烧钱”、无序竞争等现象。

这也是很多消费者的感受。2020年,在线教育的广告、宣传铺天盖地,不少家长持续收到招生电话、短信“轰炸”。在工信部曝光的“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中,不乏在线教育企业APP,被通报的原因涉及违规使用个人信息、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等。

全国政协委员马进认为,很多在线教育企业实行预付款制度,存在“爆雷”和“跑路”等风险。今年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文点名在线教育:“在线教育作为蓬勃兴起的新兴产业,监管是全新课题,当下仍面临培训内容核查难、培训预收费监管难等现实问题。”

马进表示,企业为了优化服务和保护客户信息安全,需要及时进行技术更新,存在创新失败和客户信息泄露的风险。一旦企业出现“爆雷”或“跑路”,用户面临巨额的资金损失风险,用户在线教学平台的甄选和转换,也会影响教学的连贯性和支出的成本。

科技赋能

注重教育质量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在线教育能否乘着东风,赋能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建议,要加强人工智能在基础教育阶段应用的专业研究。在规范研究导向的基础上,注重研究如何采用互动式学习方式,避免单向传输,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研究团队方面,探索以学校引进专业人士进行技术研发,实现“教育+互联网”模式,探索建构“人机协同”“A1教师与真人教师协同执教”的教学模式,两者优势互补,融合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副省长孙东生建议,精准推动“线上”“线下”双线融合,加快布局建立“互联网+教学”“智能+教学”新形态,实现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监管”与“评估”强化质量管控,明确教师在线教学行为规范、学生在线学习行为规范等系列制度措施,对学生线上学习轨迹、师生互动量、作业完成次数、答疑指导、考试成绩等进行监控和抽查,多措并举提高线上教学质量。

“要制定在线课外教育机构准入规范。”全国政协委员马进建议,要对K12课外培训领域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在线教育纳入规范体系,严格培训机构的审批要求,严格控制学科类课外培训机构的教学条件及教学内容、教材不能超前。

加强监管

夯实制度保障

今年1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指出,一方面需要在线教育平台尽快从资本竞争中回归到教育本位,强化行业自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联合消协等相关社会组织制定在线教育服务标准,夯实维权制度保障,规范在线教育市场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尤立增建议,网信和教育部门要强化监管,完善在线教育行业认证和准入制度,对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侵害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加大惩治力度。

针对如何防范“爆雷”和“跑路”等风险,全国政协委员马进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包括建立企业备用金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现第三方监管;在线教育平台机构一次性收取学费不得超过3个月,不得拆分合同;对1万元以上的大额预付款,建立“退费险”制度;对恶意竞争及失信企业进行惩戒,出现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将列入黑名单。

同样关注该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会主委司马红建议,严打“跑路”前大量收学费行为,对此类通过预存资金恶意敛财的行为进行严惩,对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追究,并对此类失信行为在其个人征信记录中予以记录。

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建议,完善智能技术运用于基础教育领域的准入机制、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教师、学校使用线上学习产品的相关规定、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针对教育培训类广告制定专项法规,同时加大对教育培训类广告虚假宣传、内容低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发布平台等各方的责任,对未履行审查义务、不作为的行为依据职责及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提高不良教育培训类广告违法违规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山西工商学院院长牛三平也建议,对在线教育立法,要确保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和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牛三平建议,依法促进规范发展,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市场违法惩处力度等方式,确保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和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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