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通告
时间:2024-04-01 16:00:1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国药监药管〔2018〕43 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现依法注销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编号:皖 20230058号)。
特此通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2 月 1 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