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 欺诈骗保严重的纳入失信名单

时间:2021-03-12 21:05:5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9月28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我省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据悉,我省是全国首个出台《实施意见》的省份。

到2025年形成全方位监管格局

《实施意见》包括5个部分21项措施。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体系和保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实施意见》指出,我省将推进行业自律和医疗机构自我管理。引导和支持其在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管理服务、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医保服务、人力资源、价格、财务、系统安全等内部管理机制,自觉接受医保监管和社会监督。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制定并落实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

严查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

针对欺诈骗保行为特点,我省不断完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基础信息标准库和临床指南等医学知识库,完善智能监控规则,提升智能监控效能。开展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实时管理。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应用。推进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结算数据全部上线。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隐私保护,切实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

《实施意见》提到,我省将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查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切实防止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加强行政处罚力度。对经医疗保障部门查实、欺诈骗保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卫生健康、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作出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资格、从业限制等处罚,提升惩处威慑力。将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严禁医务人员诱导患者院外购药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级、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相差分别不低于10%和3%,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相差分别不低于15%和5%,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就诊。加大学生、新生儿、缴费中断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扩面力度,清理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以外的参保限制,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确保应保尽保。对特殊困难家庭和居民,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帮扶。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应积极主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诱导患者院外购药,严禁违规开具大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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