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论!国家卫健委司长: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保护医护正常收入不得扩大整治范围!讲话意义重大……

时间:2023-09-12 20:03:0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

医疗整治和大多数医生无关

现在来看,医疗反腐已经进入常态化,在医疗反腐中经常可以看到“医生怕涉及利益关系不敢参加学术会议”“一些医院降低医生绩效工资”等新闻事件,此前,一些事情悬而未决。

好在,9月9日,在中国医院院长论坛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以“把稳政策基调,推进医药腐败集中整治”为主题进行讲话,传达了积极信号,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郭燕红在讲话中提到,反腐要“集中突破,纠建并举”,聚焦两个“关键”,要与医药界辛勤付出、无私奉献的绝大多数分开,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随意夸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

从涉医腐败案件呈现的四个特点可以看出清查重点:

1、聚集在医疗机构:

其中医院占比77.4%,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比例多,占到83.5%。

2、聚集在招采领域:

器械采购占36.7%、药品采购占30.3%、耗材试剂采购占15.6%;商业贿赂、回扣、欺诈骗保是主要表现形式。

3、聚集在关键岗位:

行政部门前三是采购办、药剂科、财务处;临床前三科室为骨科、普外科、心内科。

4、聚集在关键少数:

腐败问题聚集在决策环节(机构负责人),使用环节(临床科室负责人),采购环节(采购科室负责人)。

所以,在反腐工作中要处理好三方面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全面覆盖与聚焦重点的关系;二是需要处理好绝大多数与极少数的关系;三是需要处理好“当下改”与“长远治”的关系。

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

正常医学活动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

在医疗反腐风暴中,医学会议、劳务费、学术推广等屡次成为热议话题。本次报告特别强调,“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

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需要整治的是借着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须知,参加医疗学术活动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学术会议本身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医药企业支持医学研究,推广新技术,新科技,是对我国健康事业发展的支持,同时也是各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新药和新器械的研发,动力本身就来源于企业,倘若医生和企业从此都对学术会议积极性不高了,那么产学研的道路想必不会通畅。

因此,学术会议必须要有,关键是明确界限。医务人员保留真实的会议资料,注意开会的行程和地点,避免早到晚走(私自出游嫌疑),避免无关费用的支出,企业将赞助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有明细表可查,如此,一场正规的学术会议,当然要开下去。

事实上,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其中提到“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

而随着国家层面明确表态支持规范的学术会议开展,据《21世纪经济报道》9月8日消息,各种医学类会议或活动又重新升温,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等行业权威机构陆续公布了其主办学术会议的最新时间,医药器械企业也发布了最新卫星会的日程。

而对于医院,接收捐赠时要遵循《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捐赠接收部门,按照捐赠流程进行决策,捐赠保证公对公,确保不与产品销量挂钩。目前,行业、企业、协会需联同政府部门,共同就捐赠的具体实操问题达成一致的标准。

要保护医护人员正常收入

不得扩大整治范围

除了不得打击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郭燕红还在报告中称,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扩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保障医院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药品、设备、耗材等采购不受影响,反腐要和医药界辛勤付出、无私奉献的绝大多数区分开。

6月以来,我们看到一些医院受反腐影响,主动把普通医生的工资降低了一些,对此,国家卫健委特别强调,要把少数人与医药界辛勤付出、无私奉献的绝大多数区分开,一方面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更要把握分寸、保障秩序。

医疗整治最终的目标并不是打击医生,而是建立和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先通过自查自纠提高业内对反腐的认识,第二阶段则依靠媒体曝光、举报、审计、医保飞检等对腐败问题深入查处。

我们瞄准的主要有六个方向,但绝不是普通医生的正当工资,在医生工资上做文章,万万不应该、不可为。六个重点方向主要有:

1.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例如,在药品耗材招采或目录编制、项目申报等过程中泄露工作秘密以牟取利益;

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例如,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大型设备等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使用等环节和工程建设等其他院内重大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例如,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利益输送,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等;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例如,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例如,规避“两票制”政策和监管实施商业贿赂,组织参与欺诈骗保等;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例如,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给予的各种名义的回扣或其他财产性利益等。

这六个方向非常清楚,在反腐一年期结束后,未来还需要建章立制,加大改革力度,对反腐成果进行巩固,长远来看,建立风险防控、内部监管、考核评价、通报整改等机制形成闭环,进一步推进实现长效机制,才可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撰文 | 阿拉斯加宝
编辑 | 阿拉斯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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