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港来山乔蓝周暮云_离港来山乔蓝周暮云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时间:2022-11-23 15:35:4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离港来山》是一部十分受读者欢迎的小说,最近更是异常火热。《离港来山》主要讲述了乔蓝周暮云的故事,同时,乔蓝周暮云也就是这部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和女主角。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直亲密,而是有跌跌宕宕的起伏,甚至一度陷入冷战之中。不过一起经过许多的故事,最终还是得到了甜蜜的结局。...


宋亚轩在97年离开港地,拖着一把吉他,走进滚烫的内陆,港地飘零,他妈操着一口好英文随着主家去了大不列颠,英镑美钞塞了一抽屉与他,他在97年成年,念不起资本主义的音乐学院,像放乡一样放到内陆流浪。


他第一次乘飞机,第一次降落,第一次离港。


美钞和英镑在他眼中没什么用,锁在裤袋里全当阔绰的幌子,他只有一把吉他,一在内陆落地时,他听上海人的吴音温软,沪话尖酸与港话完全掉了个头,他问身边的内陆人,哪里是好去处?


内陆人回答他,大陆哪都是好去处,你去江苏好,浙江也好,广东也好,不要往西南方去,磕地儿苦。


又问他,你哪里人。


宋亚轩说,香港。


内陆人掀开眼皮儿瞧他,笑了,怪不得生的嘎好,香港仔比内陆仔靓啊。


宋亚轩听得出话里有点羡慕的成分,倒也真情实感高兴了,前头旅行团闹哄哄争吵,一簇簇黑毛脑袋,捂在一处的四肢像螃蟹,向前爬的费劲,他背着吉他跑过去问,愣头青似的问其中绑着高辫子的女孩,你们去哪啊。


高辫子女孩说,西南方。


宋亚轩说,那地方不是苦吗?


高辫子女孩笑了,苦怎么了。她比画了一下,可美了,嘉陵江晓得伐,还有这么高的山,可美嘞。


香港仔见的山多,宋亚轩的妈是会讲普粤英三话的人物,在主家干的时候,妈携着他住在阁楼,他吹开阁楼天窗那层脏污,天光清亮亮,他透着阁楼窗子看到太平山,妈拿布子擦阁楼的榻榻米,他抱着膝盖说,妈,我迟早让你住到那去。


妈没有说话,拣过被子盖在他身上,说睡吧。


宋亚轩向往有山的地方,他现下是想不出什么西南方苦了,他说我随你们去,我要去。


高辫子女孩说,那里叫重庆,是内陆的直辖市,未来的大好地方。


他把英镑美钞全换成了内陆钞票,裤袋兜子险些装不下,却也只是一叠磕人腿疼罢了,吉他压着背,压着生长的身子,他在一天之内又上了飞机,奔跑向西南方。


刘耀文是在97年的重庆见到宋亚轩的,那年大陆发生了许多大事,香港回归,再也不是大不列颠的殖民地,港地有名有姓的富豪跑了大半,香港的油麻地愈鲜活热闹,太平山就愈冷清,地皮还在疯涨,港地拥拥挤挤,蓬勃又破烂。


六月十八号,重庆成为内陆的直辖市,西南方守旧破败的第一道口子,山城的每一间房子都在颤抖,新生活即将美满的像内陆人人人向往的沪都。


这都与刘耀文无关,他在两个月前听完这个新闻就没有多大感触,倒是马嘉祺守着电视机发了好久的呆,晚上吃饭多打了一个蛋在碗里,刘耀文说,“干嘛啊,这么殷勤。”


马嘉祺围上围裙在厨房里刷碗,乒乒乓乓响动声很大,丁程鑫从屋里头出来拎着筷子就夹刘耀文的荷包蛋吃,刘耀文快快扒拉两口饭,胡乱往嘴里塞荷包蛋,丁程鑫扒去半块吞下,刘耀文吸海带汤咕噜咕噜,含糊不清地冲着厨房喊,“小马哥!嘉祺,丁程鑫抢我荷包蛋吃。”


马嘉祺擦过围裙上的污渍,倚在门框边看腮帮子鼓鼓的丁程鑫,丁程鑫转了一圈,提起衣服下摆的线头,问他,“好看吗?”


马嘉祺点点头,“好看,这件衣服蛮衬你。”


刘耀文回头看着马嘉祺,马嘉祺的眼皮常年是单的,狭长含蓄,看向丁程鑫时,眼睛睁大了,往眼珠里头淌光,温柔的有名堂且和气,马嘉祺不看自己,只看丁程鑫,刘耀文哀嚎一声,低头继续吃碗里的白饭,只记得自己还是长身体的年纪,不记得马嘉祺和丁程鑫的眼睛蓄光的样子。


刘耀文吃完饭要和丁程鑫一起看电视,他快十七岁,还爱看动画片,丁程鑫要看肥皂剧,他争不过他,躺在茶几和破沙发的缝隙里吹电风扇,马嘉祺蹭着他的脚踝坐过来,电视里头的皇帝正同鹦鹉说话, 刘耀文闭上眼睛,水泥地被身体睡烫了,他有意让自己的意识飘飘忽忽,在滂湃的热浪里跑啊跑,耳朵被热融化了,他就听不见马嘉祺的低声细语,丁程鑫蹭他脖颈的窸窣。


这很烦人,刘耀文想。然后他睡着,再醒来,重庆的太阳仍旧圆滚滚,他穿上背心在水箱滴滴答答,窗子裂进湿透透阳光的厕所里找牙膏,牙刷底生了层斑点的霉,牙膏被手指碾碎成辛辣的沫子,他从左向右刷,牙齿在水与薄荷间白亮尖利的像鬼子的尖刀。


丁程鑫和马嘉祺也醒了,他隔着块塑料板就听见马嘉祺在叫阿程,刘耀文糊里糊涂地想,河南人都这么叫人吗,凡事都是阿字打头的亲昵。


今天要去新地演出,丁程鑫穿了一身红衣裳,刘耀文上下瞧一眼就明白是马嘉祺新买的,红衣裳像团火在刘耀文的视线里烧,丁程鑫漂亮的像团在火灶里烧的奶油,刘耀文挪开视线,悄悄地把自己融进重庆的白天里,退后两步,踩着他们俩的影子走路。


丁程鑫和刘耀文要跳舞,需协同乐队走流程,马嘉祺背着吉他唱清歌,歌舞厅是新开的,妈咪也穿一身正红,拨着红指甲数钞票,刘耀文蹲在后台边上,丁程鑫掰出一颗牛奶糖给他,刘耀文说,“又是马哥给买的?”


丁程鑫颇不在意地斜视了他一眼,“是。”


刘耀文把长手长脚给箍住,乐队在调音,大白天的歌舞厅少人,晚上才是热闹非凡,他不想那个妈咪看清他的长相,前些日子在另一处好有名的场子,一同有红指甲的妈妈桑召他去卡座,拉着他的手往腻腻的胸口春光里塞。


那个妈咪问他,舒服吗?


刘耀文不说话。隔着层纱料他出了片手汗。


马嘉祺知道后也没有同他说什么,回屋前,挥霍了半盒浴盐,把刘耀文的十指搓弄的红透鲜亮,痛的他差掉把牙齿咬碎。


他们再也没去过那个场子,丁程鑫不问为什么,马嘉祺给他买了新裳买了糖哄他换场子演出,刘耀文知道,丁程鑫的精神太薄太脆了,丁程鑫的世界只有跳舞新衣马嘉祺,这样骇人的动作落在他眼里,他的眼睛会被污的不干净,他会发疯。


马嘉祺唱了首邓丽君,下场时丁程鑫给他鼓掌,腮帮子里的奶糖挤成一个动画片里常有的括弧,刘耀文骂了一句方言,看乐队的人撤下,一片阴影压过来,吉他声拖沓响起,丁程鑫说,“是齐豫。”


刘耀文问,“什么齐豫。”


丁程鑫是个讲究美丽的体面舞者,指着台上的男孩,“他唱的歌是齐豫的。”


“橄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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