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街上天降菜刀!只因女子跟男友吵架……刑拘!

时间:2019-11-16 16:25:4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成都大街上天降菜刀!只因女子跟男友吵架……刑拘!

四川日报记者 伍力

11月14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故意高空抛物行为最严重者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15日,成都一女子就以身试法,等待她的也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成都小南街天降一把菜刀!

11月15日上午8时许,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公安分局接报警称,在小南街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过民警细致缜密的摸排走访,于当日10时在该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燕(女,30岁,江苏人)抓获。原来,周某燕对自己醉酒后因琐事与男友争吵,为泄愤将菜刀扔出窗外。

目前,周某燕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最高法:高空抛物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意见》明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近期多起高空坠物伤害事件

男童楼上扔灭火器砸死女子

7月3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通报,7月2日16时51分,在太慈桥国际城小区,一中年女性袁某某被楼上一10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头部,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据贵阳晚报,死者是被楼上掉落的灭火器砸中。死者儿子表示,物管人员告诉他,砸死母亲的灭火器是当日砸下的第二个。

10岁女童被高空坠物砸伤 警方:系8岁男童所为

6月19日,据江苏省@南京鼓楼警方:南京鼓楼区,一10岁女童行至东宝路,被一8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伤。南京市儿童医院:经手术,至今晨1时,女童生命体征平稳,后期仍需重症监护。

19楼窗户掉落 砸中路人

6月17日,山东菏泽郓城中央学府小区,一名正在行走的路人突然被落下的窗户砸中。路人当场倒地不起。18日,当地派出所人员称,被砸路人已无生命危险。据调查,事发系19楼业主擅自更换铝合金窗户,不慎掉落。

孩子被20楼坠落窗户砸中 不幸去世

6月13日上午9点多,深圳一小孩在小区内与母亲同行时,被从20楼坠落的窗户砸中,顿时鲜血染地,母亲撕心裂肺地哭了起来。但最糟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经过多天的抢救孩子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

高空坠物,危险之极!

高空抛物=谋杀!!

看看高空坠物的杀伤力有多大吧。

图据@人民日报

请不要高空抛物!!

你随手丢下的,

可能是夺命的“武器”!

支持依法从重处罚高空抛物行为,

扩散提醒!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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