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来了!适用对象有三类

时间:2019-11-18 21:10:5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H股“全流通”来了!适用对象有三类

央视网消息:资本市场又一项重大改革浮出水面,中国证监会近日宣布: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以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证监会表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这项改革,为什么意义重大?我们先了解一下H股和H股全流通的具体含义。

H股也称为国企股,是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中资企业股票。

H股“全流通”,是指境外上市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在境内登记、无法在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转登记至境外市场后,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在境外市场买卖该公司股份的相关安排。

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包括三类: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2018年,三家H股公司: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进行了全流通试点。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这次证监会正式将H股全流通推行至所有H股的未流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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