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标准化迈步!南海首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时间:2019-11-18 23:58:2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1月18日,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南海物协”)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工作要求及职业操守规范》团体标准。据介绍,这是佛山市乃至广东省首份物业管理行业项目经理工作及诚信管理标准化文件,标志着南海区物业管理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又迈进一大步。
标准化要求及职业操守规范出炉
自南海物协2018年发布两份团体标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实施及评价》后,社会各界对于物业管理行业的标准化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关键在于物业服务企业,而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关键又在于项目经理。“如何界定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有了标准化要求及职业操守规范。
活动现场,包括豪信物业、万科物业等物业在内,14家起草单位先后上台签署承诺书。此次发布的南海物协团体标准《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工作要求及职业操守规范》(以下简称《标准》),属于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它规定了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术语和定义、任职资料、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职业操守、评价体系等。按照《标准》,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负责人)指具备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负责人)专业知识及专业条件,受物业管理委派,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并明确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负责人)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物业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项目负责人以上工作经历,同时与有诚信手册的物业管理企业订有聘用合同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南海物协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会员单位,其他非会员物业服务企业也可参照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刘剑桢科长透露,标准出台后,会在南海物协内会员单位企业试运行一段时间,边实施边改进,待效果评价良好后再进行全面推广。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将进行星级评价
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标准》要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需及时完善诚信手册的项目登记,项目在政府主管部门和所属居委、镇街房管所登记。任职后一个月内及时与主管部门和所属居委、镇街房管所以及行业协会建立联系(如实名登记、留下联系方式等)。
《标准》透露,将通过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等级评价进行考核,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按《标准》附录先进行自评,达到相应级别后形成申报材料,再按程序进行材料初审及申报。参与评价的项目经理需满足“任职期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媒体公开爆光”、“同一项目任职满一年后”等条件。
按照《标准》,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等级评价基础总分为100分,其中支持党和政府工作为10分,和谐社区建设为26分,工作业绩为64分;加分为20分,总分为120分,多项累加计分。评价以一年为周期,对总分大于79分的项目经理从低分到高分分为一、二、三星级。
采写、拍摄:南都记者洪诗敏
编辑:关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