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上吸尿救人”续:航班急救设备该不该扩容?相关规定要不要改
时间:2019-11-22 14:31:0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医生(规范说法应为有医生执业背景的好人,下文部分医生指代该意思)在飞机上吸尿救人”持续发酵,但在这背后的讨论仍在持续。
据南都记者此前报道,11月19日在广州飞往纽约的航班中,一名老人因无法自行排尿,存有约1000毫升尿液的膀胱有破裂危险,但是因飞机上缺少导尿管,对此,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介入血管外科主任张红及海南省人民医学血管外科主任肖占祥,利用便携式氧气瓶面罩上的导管,飞机急救箱的注射器针头、瓶装牛奶吸管、胶布等,临时组装了穿刺导尿设备,张红医生以用嘴吸尿的形式,将老人膀胱中的尿液一口一口地吸出来。
今日(11月22日),南都记者留意到,在此次医生高空吸尿事件中,有医疗界人士称,包括航空公司在内的民航业,应该对于机上乘客急救上准备得更充分,例如事件中提到的医疗器械导尿管应该作为机上常备的急救设施,而不是让这些好心人“急中生智”;有民航业从业者则向南都记者坦言,目前飞机上机组准备的急救设备和药物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携带规定外的急救设施,航班可能会不适合航行(飞行)。
对于飞机上急救设备是否扩容,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多次有医生执业背景的好人在机上救人消息频出的情况下,民航主管部门应对相关急救条例进行修订,并按实际情况补充扩容机上急救箱中的急救物品。
医疗界人士:机上急救中,航空公司及民航业应作更多充分准备,不能让医生“急中生智”
据南都记者了解,医生执业背景的好人吸尿救人事件发生并传播后,社会各界赞扬张医生和肖医生道德高尚、见义勇为之余,同时还对张医生付出的“巨大牺牲”作出钦佩,不过南都记者也发现,有部分声音认为,在此次急救事件中,缺少相应的急救设备导致好心人吸尿救人,航空公司是需要负上一定的责任。
昨日下午17点15分,互联网医学平台丁香园在知乎平台上就此次事件作出评价,该平台在科普急性尿潴留急救应对方式同时,指出此次事件中,航班上没有导尿管、没有注射器(的情况下),靠的是急中生智的处理以及好心人本人的巨大牺牲,“用塑造‘英雄医生’的方式掩盖了航空公司航班急救药品(设备)严重不足的问题”。
在该回答中,丁香园引据了《国际民航组织关于卫生的有关文件》(ICAO)中指出,如果国家规章允许,(航空)运营人可以选择将推荐的药品(物品)放入急救箱中,其中这就包括导尿管。
南都记者也留意到,医疗急救领域大V“急诊夜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王西富医生也持有相近的论点,他昨日在其微信自媒体上直接表示:“医生在高空为旅客用嘴吸尿的时候,航空公司不能成为看客。”
“从这次吸尿事件中,医生(指医生执业背景的好人)救人是见义勇为,而机组航班保障乘客生命安全是职责所在,但让我们遗憾的是,像导尿管这种常备急救设备,我们国内航班却没有。”
王西富向南都记者表示,像事件中老人发生急性尿潴留,是老年男性常见急症,如果飞机上有了导尿包,就能避免医生“吸尿”的状况,他还进一步指出,目前例如应对例如心脏骤停(需要除颤器AED)、急产(需要产包)、急性尿潴留(需要导尿管),这些设备目前国内航空公司的大部分航班上(部分国际航班可能有)都是没有的,“机组配置后,可以提供给旅客中的医护人员使用,甚至也可以在地面(医疗)专业团队的指导下使用”。
王西富还告诉南都记者,在航班上乘客有急症发生时,航班和航空公司是有保障乘客安全的责任,但在航班上基础医疗保障方面却远远做得不够,例如急救设备配置、乘务组对医疗急救质量的甄别,这些都是民航业需要改进的部分。
民航从业者:没带导尿管等额外急救设备是合规的,多带东西飞机可能就不适合航行
在上述医疗界人士看来,“吸尿救人”这一无奈之举与机上缺乏相应急救设备有一定关系,那么像导尿管等急救医疗设备,是否为飞机上的必备产品。
对此,南都记者查阅中国民航局于2017年8月29日发布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中的“附件B 急救箱、应急医疗箱和卫生防疫包”一章(文末就相关截图)了解到,每个航班急救箱中应有绷带、敷料、医用剪刀等14种急救物品。而医疗急救包中,应携带血压计、听诊器、注射器、硝酸甘油等18种药物和医疗设备,而其定义上,为“至少配备以下药品和物品”。
那么,除上述提到的急救物品之外,如果在航班上配备的应急抢救设备(如导尿管)是否有相应的可能性?对此,一名在某大型航空公司执飞10年的机长张文(化名)向南都记者解释,目前飞机上准备的急救药品和物品是严格按照民航局规定所准备,如果在清单外准备其他急救设备,则飞机可能是不适航(即不适合飞行)。
“当然,从我们航班现有能做的事情来说,我们都是按照局方(民航局)要求的准备急救包,定期对乘务人员进行包括急救方面的复训以及通过广播寻找医生执业背景的乘客,当然若用‘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飞机上真出现有病重乘客,我们会考虑临时改航备降到合适的附近机场,同时报告机场相关部门,准备好急救服务。”张文说。
南都记者还留意到,民航界科普自媒体“资深机长陈建国”亦就飞机上没有配备导尿管等问题,在其微信公众号中作出回应,其明确表示,航空公司能否合格运行、飞机上该有哪些应急和急救设备,是所在国民航规章上规定得很清楚的,不配备导尿管(等)完全是合规的。
与此同时,陈建国还引据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国际航协,负责制定通用的行业规章和标准)推荐文件称,国际航协的推荐文件中亦无配备导尿管的要求,而对于丁香园提出的ICAO文件,其认为是属于“推荐和指导”性质,并不是强制要求,同时陈建国还表示,例如近期热度较高的AED(便携式心脏除颤器),在很多国家民航规章都有这个要求,而中国民航暂未有相关要求,而ICAO的文件,则是留给“航空公司自己安全评估后自行决定”。
讨论:民航航班上的急救设备,规定条文及具体设置上是否应该扩容
除上述提到的吸尿救人新闻外,近年来,有医生执业背景的好心人在飞机上救人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据南都记者此前报道统计,从2016年至今,具有在广州执业的医生身份好人在飞机上救治乘客的新闻至少有8条,其中包括广医一院的钟南山院士、中山六院原院长兰平和文卫平、中山二院副院长林天歆等,都是新闻中出手救人的具有医生执业背景的好人代表。
业内人士看来,虽然在万米高空上救人体现出这些好心人的道德高尚,但是现有的机上急救设备而言配备却不太充足,有可能让这些好心人的急救质量可能有点不尽人意而影响患者的预后,但回过讨论:民航航班上的急救设备,规定条文及设置上是否应该扩容。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从这些有医生执业背景的好心人高空救人新闻频发的情况下,民航主管部门应进行反思,并对法律规则中涉及机上急救设备的条文进行更改,并按照实际情况扩容。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向南都记者表示,就法律关系角度而言,乘客购买了机票与航空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航司就有义务把每个人安全送到目的地,但不可排除的一个客观现实就是,有些乘客本身就伴有一定的基础性疾病,可能会在飞行过程中诱发出来。
“从发生的种种新闻来看,现在关于航班上配备的急救设施设备我认为还是不全、不足的,因此这需要从监管“顶层设计’(部门规章)予以安排调整,让航空公司去进行执行,例如对之前飞机上已经发生和医疗上可能遇到诸如心脏病等突发疾病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发生概率来罗列应急救治清单,如果清单上有的药物及设备可以继续保持,没有的话就补全、补足完整,否则的话,即使碰巧航班上恰好有医学背景的好人,也会因没有对应设备设备,或让其束手无策的或让其救助仿佛又回到原始阶段。
宋儒亮认为,机上救人除了要感谢好心人之外,相关部门在急救方面的制度和措施更应做到未雨绸缪,“航班可靠性多一些,既是不让提供帮助好心人(可是包括医院医生等在内的其他任何人)在急救时靠“急中生智’救人的关键所在,也是让提高帮助者不担心救人纠纷风险之要害所在,而这也是正推进的法治应急管理的主旨所在。
附件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中的“附件B 急救箱、应急医疗箱和卫生防疫包”相关要求
南都记者 贝贝 通讯员 黄月星
编辑: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