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面】广东“坟爷”林耀昌因贷款诈骗罪被判无期,追缴违法所得5973万元
时间:2019-10-31 09:17:4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曾金秋
编辑 |
1
广东“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案尘埃落定。
据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10月22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林耀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九百七十三万元,返还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据此前报道,自2009年起,时任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的林耀昌被林键国实名举报,他曾在未取得用地许可的情况下,大量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88.13亩林地伐林开山,毁坏农用地,先后违建5164个墓穴,并为脱罪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行贿现金20万元。案件经媒体披露后,林耀昌被广大网友冠以“坟爷”称呼。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期间,被告人林耀昌以卡绿达公司、华诚酒店的名义,单独或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编造虚假的财务报表,虚高抵押物的价值进行抵押等方法,先后向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共计人民币6030万元。获取贷款资金后,被告人林耀昌没有按规定时间还本付息,至案发时止,尚有贷款本金5973万元不能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耀昌具有非法将所贷款项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以诈骗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符合贷款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己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3年7月,林耀昌被抓捕到案。2016年11月1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林耀昌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6年12月21日,林耀昌又因涉嫌骗取巨额贷款被警方立案侦查。此次举报人仍是林键国。
2017年9月20日,折合羁押期限后,林耀昌被刑满释放,当日,即被汕尾警方以涉嫌贷款诈骗罪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6月29日,本案曾被移交给汕尾市陆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因“坟爷”诈骗贷款数额较大,被移交给汕尾市检察院。
2018年7月6日,经由汕尾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在两次补充侦查后,陆河县检察院对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罪向陆河县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5月9日,广东陆丰“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一案,在汕尾中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