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冲锋枪手榴弹,四川号称“不怕阎王的人”一审判死刑
时间:2019-11-03 21:30:4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1月3日上午,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近年来发生在阿坝州高原牧区的三起重大恶性杀人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10起案件的罗登等人涉恶案更是备受关注。被告人罗登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四十二万元,继续追缴,发给还各受害人。
此前,罗登在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等地,绰号为“不怕阎王的人”。他好勇斗狠,欺凌群众、暴力收债、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甚至携带冲锋枪、手榴弹逃亡两年,最终被160名武警、公安围捕拿下。
//
一言不合就动刀
只因酒友举酒杯过高
//
在此次宣判之前,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指控罗登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共7项罪名。
而这些罪名,将罗登的“狠人”形象显露无疑。
据了解,2004年,罗登因纠纷持刀伤人致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3年,罗登因女朋友提出分手,多次殴打女友并损毁她工作地财物,还暴力敲诈女友家人4万元。
2015年,罗某某开罗登的车帮他去接女友,途中发生单车事故。罗某某花钱修好车后,罗登多次威胁、殴打、非法拘禁罗某某,并成功敲诈到手27万元。
2016年6月12日晚,罗登与人在阿坝县一家餐馆吃饭,当教师的特某以往见过罗登几面,便乘酒兴向他们敬酒。碰杯过程中,罗登见特某酒杯高于自己的酒杯,心生不快,便将酒洒在特某身上。两人随之发生口角,罗登拿刀砍人,特某经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罗登驾车开始了逃亡生涯,藏匿于茫茫大草原之中。
//
劣迹遍布川、甘、青三省
被抓时携带冲锋枪、手榴弹
//
罗登的年龄并不大,不过30多岁,但累积犯下种种恶行,也曾长期流窜于川青甘三省交界地区,好勇斗狠,欺凌周边牧民群众。
2018年4月,罗登被警方最终锁定在若尔盖大草原深处的“沃木琼”山沟处。
来自武警阿坝支队、阿坝州公安局、阿坝县公安局160名警力,将罗登藏身地紧密包围起来。
当时,帐篷内只有一个地铺,有一个女人坐在地铺上。另外还有一个人躺在地铺里,左手在外面抓东西,右手在铺盖里面。这个人,就是罗登。
2018年4月10日,被告人罗登在阿坝州若尔盖县唐克镇一草场内被阿坝州公安局抓获,在被告人罗登藏匿的帐篷内发现仿56式冲锋枪一支、子弹78发,弹夹2个,手榴弹1枚。
至此,祸害川、甘、青三省的恶势力代表罗登成功归案。
//
一审被判死刑
并处罚金50万元
//
2019年5月19日,该案由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罗登、索秋、谢拉三人涉恶案在茂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但法庭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公诉人称,罗登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2005年,罗登在年仅19岁的时候,就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刑,出狱后却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应予以严惩。”
而罗登本人也表示认罪,称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社会、对不起被害人,“我错了,我认罪!”
11月3日,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罗登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四十二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各受害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四十二万元,继续追缴,发给还各受害人。
被告人索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九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受害人。合并前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九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受害人。被告人谢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原标题:《涉嫌非法持有冲锋枪、手榴弹 “不怕阎王的人”一审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