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发文点名医疗腐败,12名行贿人员被留置
时间:2021-04-06 11:01:0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医院领导被查,12名行贿人被留置
4月4日,中纪委官网在要闻板块发布文章《云南严肃查处医疗领域腐败问题 12名行贿人员被依法留置》指出,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已先后对医疗领域3批12名涉嫌行贿的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医疗资讯网了解到,12名涉嫌行贿人员被留置共涉及两位医院领导,分别是昆明医科大学党委书记袁某、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某某。
4月1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川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诸某某、云南皇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某等4人,涉嫌向昆明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袁某行贿,经多次谈话,仍拒不交代与袁某之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已被留置。
据了解,今年2月21日,云南省纪检委曾发布信息称,昆明医科大学党委书记袁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文章指出,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已先后对医疗领域3批12名涉嫌行贿的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赛柏蓝查询后发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先后涉及8名涉嫌行贿的人员,均被采取留置措置。
包括昆明泰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云南东科奇技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某、云南卓之然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云南云之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某、昆明福蓉祥经贸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董某某、云南鸫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昆明天添欣药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杨某某、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营销一部总监何某。
可以看到,在涉嫌行贿的12名人员中涉及多位药企中高层领导。
2、斩断利益链,受贿行贿一起查
中纪委的文章指出,严肃查处医疗领域腐败问题,斩断行贿者和受贿者利益链条,是云南省纪委监委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具体实践。
随着云南纠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加大,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某某向省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并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调查发现,马林昆违纪违法案件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供应商数十人,省纪委监委对行贿数额大、屡教屡犯、拒不配合的行贿人采取留置措施。
除了上面提及的医院领导外,2021年3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某涉嫌严重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3、中纪委:加大纠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必须看到,加大纠治医疗、药品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也是中纪委在2021年的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及的。
2021年1月25日,《人民日报》第01版刊登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在中纪委部署2021年的任务中包括: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纠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纪委在4天前发布的《列入“黑名单”,让行贿者寸步难行》一文中提到——以往,一些行贿者之所以胆大妄为,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
防止只惩戒受贿者却让行贿者逍遥法外的现象发生,就必须通过制度约束,将行贿者挡在门外——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
信誉是企业生存之本,将行贿主体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有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加行贿成本,让行贿者寸步难行。
此外,由于一个行贿人往往对应着多个受贿人,“黑名单”还有利于顺藤摸瓜倒查受贿。一旦发现案件与“黑名单”中的某个行贿人产生了关联,就可以进一步深挖细查。
一方面是中纪委2021年的工作任务明确将加大纠治医疗、药品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方面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压缩行贿空间,受贿行贿一起查。
从这些信号均可以看到,药企作为医药领域的药品回扣、医药腐败等现象的行贿方,将迎来更严的整治力度。
此外,医疗、药品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也是国家卫健委开展的大型医院巡查的检查重点——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药品处方提成,收受回扣,药品、耗材私自采购等问题均在巡查范围内。
国家卫健委要求,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自2019年11月启动,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也就是说,大型医院的巡查仍在进行中。
总的来看,针对医药、医疗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纠治仍在进行,而药企作为名义上的行贿主体受到的压力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