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消保委网商协会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挂牌成立

时间:2022-03-09 12:00:5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信网3月8日讯(记者 赵宝辉)为整合资源,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专业性,建立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扎实落实"作风能力提升年"部署,3月8日,青岛市消保委网商协会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挂牌仪式在青岛市网商协会举行。这是继去年的15家之后,今年首家成立的行业协会投诉(服务)站。

(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挂牌仪式上,青岛市消保委负责人陈伟对设立投诉(服务)站的意义、工作职责以及运行方式进行了说明。她指出,近年来,网络交易领域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不过关、消费侵权、不履行承诺等不公平问题时有发生,消费者对公平的期待更加强烈。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价值基础,经营者应当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保障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同时她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将于3月15日起施行,电商企业应重点关注有关“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共同为行业规范发展努力。

座谈会上,青岛市网商协会副会长逄博发言表示,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是全体电商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协会来说,投诉站的成立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协会将以此为契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的工作职能,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好相关投诉。协会也会积极向本行业的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督促会员单位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同时发挥我市优质电商产业带产品优势,宣传好产品和好网店、好企业,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上还宣读了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工作规范。七大工作职责包括: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处理青岛市消保委转办或消费者直接反映的本行业咨询和投诉,及时做好登记;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与调解、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等制度;定期汇总、报送和分析消费者诉求情况,每年通过适当形式汇报当年工作;积极开展 3·15 消费维权公益活动,在本行业开展消费知识的宣传;对消费者投诉集中、重大、紧急的消费纠纷事件,及时向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青岛市消保委等有关部门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承担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职责,并承办青岛市消保委交办的其他消费维权工作。

授牌仪式后,青岛市消保委、青岛市网商协会共同向全市电商企业发出《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共促消费公平》倡议书。今后,青岛市消保委将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通过成立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方式,提高消费纠纷的解决力度,并利用平台化的优势,联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消费公平,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强化保障。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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