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未到达之前,护士能不能为过敏性休克病人打肾上腺素?

时间:2023-04-18 17:17:1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话题

@小小:教科书《基础护理学》上不是说,抢救过敏性休克,需要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医生到来后,遵医嘱配合医生继续抢救,遵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和其他抗组胺药物等。可我又听其他同事说,护士没有处方权,肾上腺素需要有医嘱才能用,否则,患者出了事,护士说不清。

想问下老师们,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急需救治,而肾上腺素就在患者手边,在医生未到来之前,护士能不能把肾上腺素这个抢救药给打了?!

点评

这是个摆在护士面前的现实命题。

一边是急需救治,在死亡边缘挣扎的患者,一边是唾手可得的抢救利器——肾上腺素,而作为抢救药的执行者护士,在医生未到来之前,能不能立即皮下注射0.2-0.3ml,以解救患者于危急之中呢?

护理教科书中抢救过敏性休克有云:

由于过敏性休克发生迅猛,护士务必要做好预防及急救准备,并在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药,协助患者平卧,报告医生,就地抢救,

2、立即皮下注射0.1%盐酸肾上腺素1ml。如症状不缓解,可每隔半小时皮下或静脉注射该药0.5ml,直至脱离危险期。

3、给予氧气吸入,改善缺氧。

4、遵医嘱静脉注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应用抗组胺药物等。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的时候,前面是没有“遵医嘱”字样的,而之后的用药,就明确出现了“遵医嘱”的前提。

现行《护士条例》第十七条,也有条文: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生。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由此得出,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在医生未到之前,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紧急救护通常是:吸氧、监护、开放气道、心肺复苏等……

记住,国家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护士只可以紧急救护,不可以自行用药!

医生未到达之前,护士可否为过敏性休克的患者立即注射肾上腺素?

患者安全,永远占据第一。我们虽然不用药,但其实在医生到来之前,护士还有很多其他的救护措施可以做:

1、立即平卧;

2、立即吸氧;

3、立即开放气道,呼吸心跳停止的可以立即辅助呼吸、胸外按压;

4、立即建立静脉用药通道等。

这些,就足够护士忙得了,等忙着忙着,医生也到了,那时候,遵医嘱用药(肾上腺素)就是了。

患者安全,医患纠纷,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得清的事情,护士还是要在确保患者安全、护理安全的基础上,依法执业为上。毕竟,当下,国内并未给护士开放处方权,这一点,是每一个临床护士都需要拎得清记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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